杜眠儿瞧着这笔迹,眼底的欣赏更加明显了。
“我曾仰慕王右军的行草,可是簪花小楷写顺手了,竟再也改不过来笔迹了。”
对此,秦娥深有感触。
漂亮的簪花小楷别有一番韵味,是当朝太后最为欣赏的字体,秦娥也是极其喜欢的,若不是为了迎合楚焱的喜好,她当初也断然不会改学行草。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就像习惯了躺着睡觉之后,突然要改变姿势站着睡觉,其中的煎熬可想而知。
可是,只要他喜欢,那都无所谓。
这其中的艰辛秦娥还历历在目,现在想来,真是不值得。
“簪花小楷,盈盈绕指尖,若是娘娘写来便是字如其人了。”秦娥豪不夸张的说道。
杜眠儿出身于将军府,富贵门第养出来这等知书达理、谦逊明达的太子妃,当真是不容易的。
一如簪花小楷,娟秀、挺拔、出众。
“你就莫要取笑我了,自从嫁给太子之后,我终日守在这府中,若是你闲暇时,多过来看看我可好?”
软软的声音,没有半分命令的威严,让秦娥难受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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