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的感觉不错吧?」常语哼着歌,心情轻松像要飞上天。
「就是吃饭的时候感觉会不好。」替他牵马的士兵道。
常语笑道:「抱歉啦,但你看见他们这麽感谢的笑容,难道不觉得满足吗?」
「你是主人,你怎麽说我们怎麽做,又怎麽敢说满不满意。」牵马的士兵回道。
常语不喜欢这句话,他从没想过要当谁的主人,以他的能力根本不足以当的领导者。要像利家或信长那样,他还得磨练个百年千年的。
他倒不希望这些士兵把他当成主人,他只想跟大家打成一片,做好朋友,让大家团结一致。虽然当初说他坏话的就是这二十人,但他觉得是他们给他当头bAng喝,让他彻底有了自身在乱世的觉悟。
这些人都不笨,他们看得出这个丸毛兼次很怪,以前他们二十人就跟丸毛兼次并肩作战多年,现在说他坏话,肯定是因为太担心丸毛。尽管他们认定他谢常语是个失忆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个男人,但事实上,他就是谢常语,软弱不堪的男人。
「如果可以,你们叫我兼次吧,别一直大人大人的叫。」
「这怎麽行呢,我们从以前就这麽叫了,不是改不改口的问题,我们绝对不能僭越。」
「丸毛,你怎麽又想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还是赶快想想怎麽建功立业,找回你的记忆。」利家也深表不赞同。
那福志呢?他肯直接叫我的名字吗?如果有人叫我一声常语,天也会动容的下红雨吧。
常语跟他的坐骑经过半天的相处後,关系变得融洽许多,至少不会乱发脾气载着他乱跑。
已是向晚时分,几只麻雀不怕人的在路上啄食,炊烟从不远处的天空依稀可辨,夕yAn还光采焕发的高照天上,红光染着云边,如一袭白裙旁的红绣。
「丸毛大人,看到村子了!」士兵像水手看到陆地一样兴奋,今晚不必露宿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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