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民场狂嗨的翁小筠和范思哲此时已是浑身香汗,也不知道是蹦迪蹦的还是喝酒喝的。翁小筠把外套钮扣全部解开,发梢和脖颈上都是细密晶亮的汗珠,在偶尔巡过的紫光下尤其触目惊心,美得触目惊心。
范思哲明显喝开了,脸上团着樱桃红,四下张望寻找狩猎目标,看样子今晚不打算空手而归。
“筠儿,你看那个坐在B16穿深色高领毛衣的男人怎么样?”他毫不避讳的戳向角落一个不显眼的位置。
翁小筠也喝懵了,但还是暗叹范思哲对自己还真是毫无保留,连性向都瓜熟蒂落的坦白给他了。
喝高了眼珠子难对焦,翁小筠跟斗鸡眼似的艰难的打量着跟他们隔着几张桌子的男人,半晌才说:“这男的得有四十了吧,这么老你嚼得进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压根就没考虑过自己什么立场,也许他一直以来都发自内心的认为祁阔只是岁数大,但跟老完全不搭边吧。
“穿高领毛衣的都是禁欲男神,我吃这口。”范思哲笑的哈喇子乱流。
“我们可不是在gay吧,你怎么知道人家就跟你一样?”这才是关键。
范思哲指着自己天灵盖,神秘道:“我的gay达探测到那个老男人跟我是一类人。”
“就算是一类,那你知道人家在上面还是下面啊?”翁小筠虽然至今还未开过荤,但他听说过有的gay就是到了床上裤子都脱了才发现撞型,搞得双方都很扫兴。
“现在gay圈就是满地飘零,一稀缺得很,不过不影响,我是0.5,只要出手,一击即中。”范思哲貌似对自己可插座可插头的属性还挺得意,就跟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说话时,一个男人抬着杯莫吉托朝他们走来。这男人约摸三十几岁,中等个头,身材很壮,五官清俊,还蓄了浅浅的络腮胡,这就是圈内典型的熊受打扮。
范思哲私心是很喜欢熊叔的,不论一零他都迷恋的紧,正当他两眼放光P眼夹紧心中默念“来找我来找我”的时候,那熊叔却径直走向了他的男闺蜜,发出属于成年人的邀请。
“你好,我叫Eric。”熊叔脸上的笑意和蔼可亲,跟这个灯红酒绿的场所实在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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