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四年时间内,只要母队不愿意交易该首轮秀,那么首轮秀必须依照NBA的规定,在母队打满两年。
即便是后面的两年,如果母队想要继续续约该首轮秀,也享受“优先续约权”。
这样的规定纯粹是为了保护母队。
一般来说,手握首轮签的母队都是联盟中比较鱼腩的球队,保证东部西各支球队实力平均是联盟的工作,而这些鱼腩球队想要翻身,选秀大会几乎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万一因为首轮秀的个人原因,随便就能把母队抛弃,那么这支母队,未来几年恐怕都没有翻身机会,NBA的东西部平衡也会被彻底打破。
就比如说詹姆斯吧……
只要骑士不愿意抛弃詹姆斯,詹姆斯职业生涯的前四年就休想离开克利夫兰。
唯有四年时间到期,詹姆斯才有离开骑士的可能。
实际上,球员一旦在某支球队超过四年,地位基本就稳固了,也会跟这支球队和城市产生很强烈的感情。
如果没有特别大的非走不可的原因,他们一般都不会再离开自己的母队。
但二轮秀和落选秀就不一样了……
绝大多数的二轮秀和落选秀都掀不起多大的风浪,他们的离去,对母队造成的影响不大。
因此,联盟对这一类的球员限制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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