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玛特就是吃准了比卢普斯和安东尼短时间内无法适应尼克斯的攻防体系,所以才敢采取这种赌博式防守,跟尼克斯的外线核心互换体能。
比卢普斯如果想在这种高压防守下突到篮下,他必须呼唤内线球员的挡拆。
安东尼亦是如此。
除此之外,他们还得熟知每位队友的进攻特点,将队友串联起来,而只是第一关,两人都显得无所适从,更别提最大化队友的功能了,他俩甚至连菲尔兹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
菲尔兹,高大侧翼型球员,运动能力平平,篮板意识不错,但他完全不会投篮,控球能力极差,在进攻端唯一的作用就是无球切入,这跟职业生涯初期的秦野有几分相似,但他还不具备三分能力,因此只能被当成蓝领使用。
接下来几个回合,比卢普斯都想找到一位能投中那些该死的空位球的新队友,然而结果让他大跌眼镜。
这支尼克斯,除了安东尼和小厮之外,根本没有第三个会投篮的选手啊……
比卢普斯欲哭无泪。
这特娘的怎么打?
难道让他一个36岁的控卫去学罗斯一样打球?
开玩笑!
巅峰时期的比卢普斯也不具备罗斯的得分能力,更何况现在,比卢普斯连一对一突破库里都做不到!
第一节时间过半,尼克斯早早进入轮换,此时他们已经输给勇士11分。
从首节的团队配合来看,这两支球队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之上,小厮和安东尼看上去是一对无双王炸组合,最终却只能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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