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枭搬过来的那天,她就已经让人帮夏薇夜准备了适合她的衣服和日用品。连同她的行李一起放到了公寓。所以薇夜和唐枭一起回去之后,根本就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直接到去洗了澡之后,又换了新的衣服,这才下楼去了客厅。
从去唐天的第一天开始,夏薇夜就一直都觉得唐枭这人就是个十分双标的男人。在公司他一向是把工作,看的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陪重要的人。早上九点上班,是到了晚上五点多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
但是你往往八九点到唐天的顶层去,却依旧能看到总裁办公室的灯依旧还亮着。
伴随着灯光,他那高大挺拔的身影一定还留在办公室,不是坐在办公桌前,像个机器人一样在不停的敲击着键盘。就是在书架边忙碌的翻看着,整理着那些资料。
在夏薇夜看来,唐枭身上最明显得一个优点就是,即便他已经贵为唐天的总执行长。
而抛却公司和唐家不说,就是他自己的个人资产也早就已经达到了六千亿之多。但是他这个人却从来都是不骄傲的,觉得自己是战无不胜的。
他并不是一个内涵多深的人,所以书架上摆着的从来就不是什么历史,军事方面的读物。反而都是时下商业圈子里什么东西最受欢迎,什么东西才能够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的这类资料。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世界上从来都没有什么天才,活到老,就学到老的人才能永久立于不败之地。
这样的一个人,很多人一定会认为他就是个只知道工作的机器人,但其实非也。
唐枭做什么事情,都喜欢一鼓作气。要是有一件事情是今天完不成的,他恨不得一年都呆在公司里,把这件事情做好。
但是一旦回到家里,工这种东西就仿佛是,成为了他生命中的绝缘体一样。他绝对不会再浪费一分钟的休闲时间给工作。
就像是现在。要是换作夏薇夜,在这种还不到十点,而她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的情况之下。她一定是在书房里忙碌着,至少要确定一下,明天到公司要做的事情却都万无一失了才睡觉。
可是,这会儿的唐枭却是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小酒吧里,自己给自己调酒和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