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穿的是件白绿相间的羊羔绒外套,清爽而柔软,和萧瑟灰暗的胡同格格不入。
程麦发现,他头顶那撮不听话的呆毛又长长了,这会儿随着他一摇一摆的背影在风中一颤一颤的。
很可爱,像天线宝宝。
但——
走走走,知道往哪儿走嘛你。
程麦跟在他身后,一个没注意就把腹诽的话说出了口。
只听他笑了下,带着点鼻音的声音懒懒的,用网上很火的话来说,就是那种“会让耳朵怀孕”的男声。
“dna里自带的北斗定位系统,”他转身回头看着她,人倒着往前走,笑得乖张:“主要方向感这东西吧,是天赋。乖,别太嫉妒。”
她忍无可忍:“池砚,你一天不自恋是会死吗。”
“怎么就自恋了,”他微偏着头,很真情实感地困惑表情:“这不实话?”
“……你还是去死吧。”
她咬牙切齿的诅咒在池砚这就相当于小时候说不赢时来一句“反弹”,堪比隐形投降,胡同里立刻被一阵得意的朗声大笑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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