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街头,没几个人。
昏暗路灯下的街尾,七八个小混混围着站在中间的秦牧,表情不善,他们每个人的t恤里都藏了把长长的西瓜刀,只待头儿一声吩咐,便从牛仔裤里抽出来砍丫的。
他们的领头人正是被秦牧教训过的高琛。
他个子有近一米九,身材魁梧雄壮,两条手臂上分别纹了下山虎跟麒麟,肌肉不时跳动着还挺骇人的。
身上穿了件工字背心,一看就知道是在外头混的。
路人见他这个架势哪里还敢从旁边经过,纷纷绕路,更没有人想多管闲事。
他早就盯住了秦牧,一等胖子他们几个走了之后便马上打电话叫兄弟,本来嘛看见秦牧还跟一女的在一起想着这事儿得劲,当着秦牧的面把那女的给办了看他是什么反应,谁知还没机会那女的就跑了。
“呵呵,姓秦的,你女人缘倒是不错。”高琛语气不阴不阳的笑了句,边说边掰着十个手指头,咔咔作响,他要在气势上压倒这个太子爷,“阿曼达跟我在一块儿都三年了还对你念念不忘哈,呵。”说到最后一句眼神越渐凶暗。
秦牧乜了他一眼,似笑实嘲,“三年了你丫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还特么amanda。”
当着众多小弟面前被秦牧不给面子的喷了,高琛两个手臂上的肌肉又开始鼓动起来,像是要揍人了。
不过他也不想让秦牧太得意,被他激一句就生气了?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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