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忠郁闷地吐槽:“还是你们学校爽,原来以为你们只是学怎么跟贵族一样吃喝,现在看来,还要学贵族那样玩乐。而且还都特么算是为国家做贡献。”
被哥们儿的嫉妒所提醒,顾骜内心突然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当年那些军阀家的纨绔二代,要是肯Ga0Ga0外事工作,说不定真能人尽其才了。
跟外国人交朋友,缺的就是吃喝**cH0U都会的人才呐。
君不见某旧将领的弟弟,从小花花公当惯了,军务政务什么都不会,但就是因为会玩,被常凯申看,放去沪江的汪-伪那边当卧底,联络那些想脚踩两只船的军阀。最后的终生成就b他那个带兵的哥哥爽多了。
曰本人发现了他是卧底后,也没动他,留着这颗棋作为与对方秘密外交的渠道、给常凯申带口信。最后人家吃吃喝喝玩玩,在四方势力里都很吃得开、人面极广。不管怎么改朝换代,都能享乐一生,还都评价他“X情人”。
顾骜决定,剩下这几天在伊拉克的日,空下来的时间绝对不能浪费,一定要好好苦练如何做一个X情人。
这些技能,国内没这个物质条件练,只能纸上谈兵,到了这里就能充分实践了。(当然这里是指学习高雅享受,不是h-赌-毒,nV人是不能碰的,最多观摩分析一下肚皮舞表演。)
……
顾骜刚学会自己控缰跑轻快步,那边的库塞同学终于跑累了,他已经策马往返了七八圈,大汗淋漓冲了个澡、换上很随X的袍。
看顾骜居然表现还不错,他倒是自发升起了几分好感——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因为父亲的指示、才来跟顾骜厮混一下,但刻板印象让他觉得东方人都是古板不会玩的老学究。
之所以选择骑马,也是想给顾骜一个下马威。
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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