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骜记得,之所以克琳顿和尼克松一样说了谎、却没有像尼克松一样成立“妨害司法公正”的罪名,就是因为克琳顿的智囊x1取了尼克松的教训,在辩护方面做出了优化。
最终在联邦最高fa院的一次裁定,某个终生**官的判词结论大致是这么个意思:是否成立“伪证罪”,不应当单独以当事人在面对有答义务的司法询问时、如实陈述。
还应该兼顾他“说谎时所试图掩盖的法益、是否与其职权义务相关”。
用人话通俗地翻译一下,就是克琳顿是为了自己的J8而说谎,不是为了那些有答质询义务的总统权力行使情况而说谎,所以这个谎没资格上升到“伪证”。
具T的法律论证过程,顾骜当然不知道了,联邦最高fa院**官判词背后的法理,他看涩情小说时也记不住他只知道,这个法律论证和援引,大致可以写出100多页
顾骜现在要做的,就是拿着这个可行的结果,逆推证明,再从‘妨害司法公正’向‘妨害立法公证’嫁接一道。
找个懂美国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的高手,帮他补完、找判例组合反正就是又到数学卷先开挂抄到答案,后写解题过程的时候了。
这几个环节,每一个都不能错,这个课题才能做得真正出彩,一鸣惊人。
真应该感谢一下斯塔尔这个不要脸的独检,为了扳倒克琳顿不择手段,把报告写得那么y晦,让顾骜如此印象深刻。
“表哥,你对‘伪证罪’和‘妨害司法公正’熟么?”
“什么?我知道你是专攻国际商法的,但刑法你总学过的吧?我不管,你自己不行就找个可靠的刑法学牛人,甚至找教授也行。钱我会私下给的,你别问g什么。
我就是要一切能有助于证明‘只要说谎所要掩饰的目的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那么说这个谎就不算伪证’的判例、组合、推演!”
“这样可以Ga0定了吧?ok,给你两天。什么?太急?我加钱啊!实在不行你找个教授,把他下面的廉价研究生劳动力都动起来,查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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