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习了藏枪术的人,你永远都不知道他身上有几把枪,他的枪都藏在哪里。同样,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掏出一把枪果断的干掉你的性命。
泉月烨早在开第一枪的时候,就将第二把枪准备好了。枪和枪之间的差距也存在,例如说他的第一枪就是用的沙漠之鹰,声音大,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第二把就是一种小巧的消音枪,速度快,攻击效果也会有所折扣,但是让人流血已经足够了。泉月烨也不需要将弹打入人体内,他的第一枪故意没有击露丝,主要是为了吸引露丝的注意力。
在露丝视线转移到弹的同时,打出第二枪,控制弹从露丝的大腿部擦过,制造伤口和血迹,给斯坦因提供使用个性的机会。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这个选择是没有错。
饶是职业英雄,在外人介入战斗节奏之后便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泉月烨看着斯坦因的刀看在露丝的脑袋上,并没有放松警惕。“你敢杀我……你居然敢杀我。”女人的尖叫在小巷里回荡,“你会后悔的,凤会让你们生不如死的……你们这些该死的犯罪。”
斯坦因懒得和自己最厌恶的英雄类型废话,直接一道扎在她的脖上,省得夜长梦多。他还要保护泉月烨,来不及按照以往的模式来猎杀英雄了。“我们快走。”
“走……走什么啊……”地上的剥皮手露丝并没有因为这一刀彻底死亡,她倒在地上瞪大双眼看着二人,因为咽喉被扎破,声音像是漏风一样呼呼呼响,“我不会死……我还想……”
但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二人离开现场。
“剥皮手,你输了啊。”一罐熟悉的浅蓝色药剂放在露丝的面前,黑雾探出一只手,“喝吗?”声音好像是塞壬的歌声,在不断地诱惑将死之人,“我们已经拿到大河道一条生产线了……虽然材料不是很好,但毕竟是泉月家个性的仿制品。”
药剂在灯光下,显示出一种美丽的属于大海的颜色。
可惜是死亡之海。
剥皮手露丝眼的恐惧和犹豫再明显不过了。黑雾的手虚晃一下,“哦。那我就拿走了。凤,也不需要废物……反正明天早上,我们……”
“我喝!我喝啊……给我,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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