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俯下身,食指和拇指比作枪,硬邦邦地顶在对方的太阳穴上,做了个有些幼稚的动作。
食指一扣。
“砰”他用口型道,“我这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唯独在血里趟过几遭,今天突然来了兴致,您老可别扫我的兴,嗯”
他这个逼没能装得功德圆满。
偏偏就有人敢打断他。
骚动的源头,穿着一件铁灰色的衬衫,站在了死者的灵前。他想必也曾是个体面人,只是如今全身湿透,连头发上都在滴答淌水。
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扭曲的水渍,像是传说来勾魂的铁索。
一个人身上竟然能淌下这么滂沱的雨水,仿佛整个城市的降水都将他当成了靶心。
我忍不住回头看一眼,是不是天降暴雨。
可外头晴云万里,不见一丝阴霾。
大概来的路上掉沟里了。
我们就叫他落汤鸡吧,呸,说鸡不说吧。
他单手抽了几支香,斜着从烛台上引了火,在此期间,他的手颤抖得像帕金森患者,火星磕磕碰碰,撞熄了好几次,终于凝成了一点顽强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