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了一拍。
他想要靠近一个人,这并不困难。
哪怕这是一张被揉碎的纸,一幅由他亲手设色,又用刮刀寸寸剥离,剔刮殆尽的画。
他太了解谢辜的性格了,自幼娇惯,一朝失怙,那是个心眼并盲的小傻,只会用盲人摸象的手段去爱一个人。他摸过鬣狗的舌头,摸过横死者尚未冷却的血肉,摸过恋人不加掩饰的祸心和反骨,却以为那是温的水,柔的山,和不可自抑的爱情。
哪怕再重演一千遍,一万遍,谢辜依旧会一头撞进进他的掌心里。过去他摊着五指,不无轻慢地任由对方滑落下去,现在他想握住了,也应当为时不晚。
寄出第一张明信片的时候,谢辜显然怒气未消。
“你这个狗尿苔”
果然是谢辜牌的污言秽语,他看得失笑,把明信片翻过去,上头还印了张照片,主人公是一片嫩嫩的小伞菌,还有几枚不慎出镜的手指,指尖敷粉,指甲里藏着淡白色的小月亮,清清亮亮的,看起来很健康。
他突然有点想念那双手的温度。
谢辜变得狡猾了。他藏身在这堆琐碎的明信片里,若隐若现,偶尔会露出含怒的眼睛,一点柔和但挺直的脖颈线条,发红的耳朵尖,拼凑的过程无限接近于一场正痒处的撩拨,像标本里精心着色的植物,除却没有温度之外,鲜亮明丽,宛然如生。
他有时候想,他在拼一颗被碾碎的心。
谢辜留在明信片里的话变得多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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