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怎么说呢……
其实从公平角度和理论上来说,以前这些人欺负过莫明,等于是亏欠莫明的,但是今天他们给莫明送礼,莫明又收了他们的礼,这应该是两不相欠,甚至应该说这些人依旧亏欠莫明。
因为“莫明”以前承受的是心灵与肉身上的双重凌nVe,而这些人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少许的钱财……
要知道,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这种心灵与肉身上的双重凌nVe很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毁掉这个孩子的一生……
但是!
注意是但是!
从人情礼节的角度看,却是莫明欠了他们的。
这个其实并不难理解,以前他们欺负莫明,那是他们亏欠莫明的,可是莫明收了礼,那就等于是双方不再亏欠,而且莫明亏欠了他们……
没办法,这就是人情礼节,这就是现实!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很复杂,不是简简单单地一句“公平”就能说得通的。
也正是因此,这些小混混儿们才能想到和莫明Ga0好关系,拉大旗作虎皮这种破事儿。
其实,说真的,在莫明这个年纪的同龄人,甚至是更大一些的孩子,都或多或少的有点儿中二病。
觉得自己混得不错,觉得自己就是天下第一,觉得自己就是一方霸主,如果有人拉他们的大旗作虎皮他们反而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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