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两次,上月还和郑头去过一趟芜湖。”恩子十八九岁的样子,长相普通,中等身材,不大喜欢说话,他是郑朗的远房表弟,两年前被回乡探亲的郑朗带了出来,受短期特训后,成了郑朗的得力亲信。
“那可太好了。不晓得你去过合肥那边么?”
这一次,只凭着片言只语里,一点零星线索,谢宇钲便长途奔袭,巴巴地赶到安徽去找人,说实话也是出于无奈。
要是在山里时候,哪还用得着他操这样的心。
纠云寨好手如云,在谢宇钲心目中,能打这样的擂台的,就不下三四个。
人人都说玉面鼠最厉害,但谢宇钲没有见过他的身手。在他心目中,身手枪法最顶尖的,要数那衣衫褴褛的探马头子三哥。
当然,打这样的擂台,谢宇钲认为最合适、最有把握的,怕还是得数那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山魈掌盘。
山魈不以拳脚功夫见长,但身手相当灵活,在寨中已罕有敌手。别说他那近三百斤的大块头,压迫力十足。光就他那一身力能扛鼎的天生蛮力,就不是一般人后天能练得出来的。
一力降十会。
这时候的擂台,也没分个斤两级别,只要你上去能赢,管你是身轻如燕,还是体壮如牛。
可惜的是,汤湖圩一场阻击战,纠云寨的好手几乎损失殆尽。山魈也没有回来。他没有被俘,后来九哥派人去战场上找时,也没发现他的尸体。据逃回来的说,他是看上了红字头里的一个女战士,跟着红字头走了。也有人说,他实际上是个胆小鬼,见形势不对,早撒丫子跑回老家去了。
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神仙不管阎王不收的大山怪,谢宇钲不愿意相信他会死。他更愿意相信他是跟着红字头走了。
“合肥那边我没有去过,我最远只去过江北的和县。”轿车摇晃着前行,恩子的话将谢宇钲拉回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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