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是互相喜欢吧?」
那时弟弟说的话,才让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正常的。
「对啊,喜欢就在一起,怎麽会是不正常的呢?」并且想要反驳。
「哎呀!你们两个傻瓜!就是喜欢和自己同X别才不正常啊,根据人的基因就是雄X和雌X做结合才会有下一代,才会有你们两个啊!;还有古人讲究YyAn结合,男人是yAn、nV人是Y,只有这样才能互补,形成一个圆——」
「所以喜欢跟自己同样X别的人就是怪人喽?」
「不管是男生喜欢男生,还是nV生喜欢nV生,都是不行、不正常的——同X恋就是神经病!脑子出问题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的人。」
那时听到除了震惊就只剩下不知所措,陈若初只知道自己是由心不认同这种说法,但NN是长辈,她无法再继续反驳。
反正这些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那时陈若初是如此笃定着。
直到,她喜欢上了一个nV孩。
本以为开放的社会其实并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台湾已经是於亚洲国家相对开放的社会型态,可同X恋能正大光明走出来证明自己的机会,却只有电视转播的同志大游行。
然而这些却被家里人宣扬为,妨碍社会风气、一群神经病、甚至「邪教」这个词都用上了。
电视台播着,看着那些上街证明自己的他们或她们,对着镜头说着惹人热泪的话,陈若初却觉得格外的讽刺。
她看着碗里的菜饭沉思,或许自己真的成为了他们口中的神经病、疯子、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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